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材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材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材料

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5篇

【篇1】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    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2.    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3.    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

1.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2.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一股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

1、向上级党委提交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简要情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
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
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
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

(1)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2)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b、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3)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4、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选举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推荐一名党员主持。内容有: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束

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各委员,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
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6)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7)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7、报批阶段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委批准。《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2)上级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下发批复,并将批复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3)党支部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并将有关改选资料整理存档。

8、说明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可简化党支部支委会选举准备工作,即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直接请示支委会委员选举需求,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可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篇2】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篇一:成立党支部工作的一般流程

成立党支部工作的一般流程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一、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所属党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3、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所建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见范例1)

2、转移组织关系。上级党组织同意建立党支部后,将企业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地党委。

3、批复:党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刷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中国共产党基础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6、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在当选支部委员中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7、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见范例2)。

8、上级党委书面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支委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

9、刻制支部印章:持党委关于同意成立基础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

10、自镇党委正式批复之日起,公司(厂)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设立党员活动室,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制度(见范例3),履行自己的职责。

范例1:

关于成立中共×××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党委:

我单位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为了加强对我单位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

范作用,根据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建立中共×××支部委员会,设支部委员×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当否,请予批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范例2:

中共×××支部委员会关于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

我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候选人进行了差额选举。应到会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共发票××张,收回××张,其中有效票××,张××、王××当选。现将得票情况报告如下:张××:赞成票××票,反对票××票,弃权票××票,废票××票。王××:????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第一次全委会,应到会支部委员×人,实到会×人,发票×张,收回×张,其中有效票×张,等额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1人。现将得票情况报告如下:

书记候选人×××:得赞成票×票??

副书记候选人×××:得赞成票×票??

×××当选为支部委员会书记,×××当选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当否,请予审批。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中国共产党xxx单位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设立委员x名(一般为3至5人),其中设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委员的差额人数为20%,即委员候选人为x名。

三、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经公司研究,提出x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批,经××镇党委批准,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为1名,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笔划少者列前。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票应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为选举有效;
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为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上一个“○”;
不赞成的,在候选人的

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上“×”;
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他人,请在边上的另选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划上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其他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产生。

八、选举设监票人和记票人各1名,在到会的党员(除候选人外)中推选产生,负责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果须报××党委批准。

十、本办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生效。

××年××月××日

关于××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

××党委:

篇二:新成立党支部的工作程序

党支部的设置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按照党员人数设置党支部,可以便基层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保持适当比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精干高效,有利于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所建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
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篇三:成立党支部流程

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

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

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

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 凡有正式党员

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

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

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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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

1.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

人。

2.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

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

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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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
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
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

(1)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2)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b、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中共×××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根据中共xxxx党委关于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批示,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召开了党员大会,对推荐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了具体部署。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最后确定×××……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我支部拟定于×月×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3)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推荐一名党员主持。内容有: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束

3

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各委员,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
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6)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7)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7、报批阶段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委批准。《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我支部于×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名,实到会党员×名,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名。

根据党章规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月×日,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同志为支部书记,×××同志为支部副书记,×××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附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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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

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

一、怎样建立党支部?

(一) 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申报单位就建立党组织等事项与上级基层党(工)委进行沟通。内容包括:单位的概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人选基本情况等。

2、上级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初审。

3、上级党(工)委初审同意以后,申报单位向上级党(工)委呈报关于建立党支部及支委会候选人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a、说明成立总支、支部的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b、要求设立总支、支部的理由。c、支委候选人名单。d、要求设总支的,说明计划下设支部数、委员会的人数。

4、上级党(工)委对支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七人以下的只设支部书记)。

5、上级党(工)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发文批复。

6、申报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8、上级党(工)委审批、下发批文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谈心、民主评议党员、交纳党费、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4、党课教育一般每半年一次。

5、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6、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7、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季度一次,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

8、思想汇报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9、党内谈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之分,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10、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一次,可结合年终总结进行。

11、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应按规定的标准每月向支部、小组交纳一次党费。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由别人代交,或一次交纳几个月的党费。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2、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每月集中4小时一次以上。

三、党支部活动主要形式有哪些?

党支部活动形式主要包括:支部建设活动、支部组织生活、党员管理活动、党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

1、支部建设活动的内容包括:党支部设置、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决策等。

2、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谈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处分违纪党员、收缴党费等。

3、党员管理活动的内容包括:党员承诺活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党员目标考核管理活动、党日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参政议事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党员“双带”活动、党员联系户活动、群众评议党员活动、党员鉴定活动等。

4、党员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党课教育活动、座谈讨论活动、经验交流活动、实践教育活动、报告会、电化教育活动、跟踪教育活动、读书活动、家访活动、政治生活活动、演讲活动、对话活动、主题辩论活动、知识竞赛活动、征文比赛活动、党性教育活动、参观学习活动、党员联谊文体活动等。

5、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包括:表彰先进活动、党员先

锋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结对帮扶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党员技能竞赛活动、党员挂牌服务活动、党员献计活动、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党员爱心活动等。

四、“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内容包括: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和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包括: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
4、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内容包括: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其他有关材料,学习先进

篇五:成立党支部流程

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

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

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

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 凡有正式党员

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

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

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1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

1.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

人。

2.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

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

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2

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
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
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

(1)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2)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b、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中共×××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根据中共xxxx党委关于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批示,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召开了党员大会,对推荐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了具体部署。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最后确定×××……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我支部拟定于×月×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3)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4、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选举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推荐一名党员主持。内容有: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束

3

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各委员,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
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7)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7、报批阶段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委批准。《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我支部于×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名,实到会党员×名,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名。

根据党章规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月×日,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同志为支部书记,×××同志为支部副书记,×××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附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篇3】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企业党支部成立流程

1、请示:企业向乡党委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盖企业印章,具体格式参见附件四)和相关材料(详见附表一、二、三)。

2、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乡党委。

3、批复:乡党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5、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6、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含副书记)。

7、将选举结果书面报***乡党委审批。

8、***乡党委书面批复。

9、刻制支部印章:持乡党委关于同意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

附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

党员基本情况表

注:1、企业类型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拟建党组织建制指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附表三:

党 员 花 名 册

党支部名称:
20 年 月 日

注:本地党员或外来流动党员在备注栏中注明。

党支部书记:
党建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选举报告范文:

关于×××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

中共***瑶族乡委员会:

根据中共***瑶族乡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公司党支部的批复》(XXX [×××年]×号),××××公司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了选举。大会应到党员××名,实到党员××名,有选举权的××名党参加了投票,收到有效票××张,选举结果如下:

1、根据《党章》的规定,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等×名同志为中共×××支部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同志,宣传委员××同志。
2、××月××日,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报告,请审示。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企业党员信息登记表

__________党委__________党总支__________支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2章 代表的选举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3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    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入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接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按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五章 监督和处分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6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办法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篇4】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党支部成立选举流程
选 举准 备 召 开 党员 大会 会后 事 宜

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负责人或成立筹备组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成立方案,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支委初步候选人名单,资格审查后,按20%差额比例提出支委候选人预备名单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请示,提交候选人预备名单,审查同意后,准备选举事宜
对党员进行选举教育
按上级批示确定候选人名单,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票箱
提前1-3天将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议题等通知全体党员



临时负责人主持,宣布开会和会议议题;
清点报告出席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有选举权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会议实行签到制,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会议实行签到制,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主持人宣读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介绍候选人简历 讨论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再次清点到会人数,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注意事项,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组织填写选票、投票

开箱计票,宣布结果,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
负责人宣布散会

在新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分工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选举出的党支部书记、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推荐党支部书记参加岗位竞聘

划分党小组,选举党小组长,通报全体党员
将选票、计票结果等密封后交本届支委会归档、保存;
将支部党员大会情况及选举结果等内容写入《三会一课》记录本

1




【篇5】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 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XXX党支部的请示
中共XXXX党委:
我单位现有党员X人,…………(主要原因。为了便于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成立XXX党支部。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精选

(单位或部门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2. 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3. 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
1.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2.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一股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
1、向上级党委提交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简要情况;
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
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精选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中共XXXX党委: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共产党员基本情况(人数,关系在何处)。为了使党员能及时过组织生活和经常得到上级党委的指导,及发挥党支部在XXX部门的作用,依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特申请成立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拟由×人组成,拟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此项结合具体情况,如果党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下,只设书记1人。10人及以上,可设3—7名支委,支委的人数应是单数)。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
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
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
(1)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2)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b、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精选



关于中共×××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根据中共XXXX党委关于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批示,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召开了党员大会,对推荐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了具体部署。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最后确定×××……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
我支部拟定于×月×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3)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4、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选举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推荐一名党员主持。内容有: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束
精选

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各委员,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
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6)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7)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7、报批阶段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委批准。《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XXXX党委:
我支部于×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名,实到会党员×名,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名。
根据党章规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等×名同志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精选

×月×日,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同志为支部书记,×××同志为支部副书记,并分工×××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附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2)上级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下发批复,并将批复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3)党支部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并将有关改选资料整理存档。
8、说明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可简化党支部支委会选举准备工作,即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直接请示支委会委员选举需求,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可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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