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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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017 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017 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2016-12-15浏览:分享人:向园华手机版 2017 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来,汉阴县纪委第七纪检组突出四项监督,压紧压实联系单位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各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水平。

  突出廉政教育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七纪检组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精心制作课件,搜集典型案件资料,通过参加会议、讲廉政党课等以案释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记准则、学条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廉政教育监督贯穿始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预警纠错,开展提醒谈话,促其警醒。

 突出“五股歪风”监督。针对联系的归口派驻单位不同情况,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党员干部日常作风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对部分单位公务接待、差旅费核销等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累计开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7 次,对发现的党员干部上班吃早点、玩电脑游戏、迟到早退问题进行了当面批评教育,对个别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谈话,对在三公经费检查中

 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并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其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进行跟踪督办。

 突出“三重一大”监督。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具体“三重一大”内容及监督程序,推行廉情月报告制度,内容涵盖“三重一大”情况、工作动态、宣传信息、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预警纠错的实施情况和本月特色亮点工作及下月计划五个方面,通过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迟报、漏报、不报、瞒报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挂钩。截至目前,共收集“廉情月报告”表 66 份,参与联系单位“三重一大”监督 28 次。

 突出制度建设监督。先后 4 次对 6 家联系单位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重点查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结合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

 2017 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近日,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制定印发《关于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提出十一项保障措施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坚持把督促检查各单位主体责任

 落实作为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重点。此次出台《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实践成果,并围绕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和中央纪委相关部署提出新举措,进一步提高纪检组履行职责的针对性、有效性。

 《措施》明确,纪检组要督促各单位每年召开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由纪检组负责同志到会传达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并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坚持实行落实主体责任半年和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进行通报。纪检组要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洁建设情况调研访谈,并派员参加或列席各单位有关会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信访举报情况等全面系统梳理分析各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在强化问责方面,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行为多发,发生“窝案”、“串案”的,既追究涉案人员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建立健全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2017 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近年来,富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措施,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深入开展。

  一是转变工作职能。将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由过去的 30 个精简为 9 个;7 个乡镇(街道办)纪委、6 个派出纪工委每年 11 月 30 日前必须向县纪委专题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参加履职尽责情况年度考核测评,奖优罚劣,末位问责;乡镇纪委书记坚决不允许分管农业、教育等其他与业务无关工作,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效夯实了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责任,做到了专职专责。截止 11 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各类案件线索103件,同比增长15%,立案 93 件,同比增长 6%,工作效能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定期约谈函询。坚持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或函询,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较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较差,以及在监督检查、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今年县纪委累计约谈乡镇部门负责人 21 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54 份、询问函 46 份,通报批评单位 13 个,回访乡镇 5 个、部门单位 14 个,纠正问题 24 个。如,对“三城联创”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县邮政局局长张君敏、公车管理不严的县安监局局长赵博等进行了约谈,就县低保办宣传低保政策不到位、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事效率低下、交道镇卫生院社会评价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下发了询问函。

 三是严肃“一案三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

 力的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以及监督、组织查处不力,特别是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等造成不良后果甚至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如,北道德乡党委书记訾小萍、纪委书记夏晓民,因抓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被诫勉谈话;羊泉镇纪委书记李亚军在调查羊西村村民上访问题中,因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寺仙镇纪委在调查群众反映该镇丁家塬村财务不公开问题中,工作进展缓慢、调查不力,镇纪委书记魏延军被县纪委诫勉谈话。

 2017 年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016 年,定远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把“两个责任”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明责”。制定下发《全县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协助县委与各乡镇、县直单位分别签订《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定远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配套出台《定远县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细则》,改一年四次季度考核为半年一次考核。在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完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点检查考核内容,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责任“述责”。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选择 6 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工作会议,随机抽选的 7 名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定期参加各派出工作室分片联席会议,听取乡镇党委、纪委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一步促使基层党委、纪委真正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严肃纪律“追责”。根据“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上半年“两个责任”考核中存在典型问题的 25 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排名靠后、存在问题较多县烟草局、商务局等 6 个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围绕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心谈话会后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八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八个派出工作室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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