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上报基层党组织拟设置党支部情况通知,供大家参考。
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经学校党委研究安排, 学校拟在近期进行党总支、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严格换届工作程序, 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现特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和工作要求, 提出并上报本单位拟设置党支部有关情况。
具体要求如下:
一、 设置原则及要求 1.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 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 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原则, 优化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设置形式。
2.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 实验室、 基层学术组织设置, 形成与行政、 教学、 科研、 服务组织相结合相对应的党组织体系。
同时, 适当划小组织规模, 为教职工党员参加活动、 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3.
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专业设置, 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 同时积极适应大学生学习方式、 生活方式的新变化, 创新党组织设置, 探索在学生社区、 学生社团等建立学生党组织等有效形式, 形成更加科学严密、 务实管用的党组织体系。
5.
机关、 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可按部门设置。
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 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6.
为便于党支部开展活动, 原则上党支部党员数量不能超过 30 人。
7、 党支部可下设党小组。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 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划分。
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 3 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 1 名正式党员)
。
党员数量少的支部, 可不划分党小组。
二、 上报时间及要求 1、 请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及时根据上述原则和要求调整组建所辖党支部, 于 4 月 15 日(星期一)
前将拟设置党支部调整情况报党委组织部(见附表)
审批, 有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 上报地点:
明德楼 317 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
李鑫, 电话:
62563043; 工作电子邮箱:
zzb@cqut. edu. cn。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推荐访问:对于上报基层党组织拟设置党支部情况通知 党支部 上报 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