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到户帮扶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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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到户帮扶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1 教育单位到户帮扶工作方案 一、教育帮扶政策 1.指标内容 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二是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2.具体标准 (1)脱贫享受政策户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人口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对所有失学辍学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开展劝返复学,逐人制定劝返方案,建立劝返复学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台账要有失学辍学原因分析、劝返过程和劝返结果。对于中途辍学的,县级教育部门指导原就读或学籍所在学校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做好劝返复学。对于失学的,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共同劝其入学。对于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家长,由帮扶责任人、村“两委”成员等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共同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对于 6-14 周岁的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对具备教育能力的,由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残疾儿童残障程度,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

  2 不具备教育条件的,可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主要是指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等各项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①学前教育阶段:一是减免保教费。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进行免除,超出部分需要自行缴纳。二是发放政府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 1200 元的标准,由幼儿园按学期发放,11 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政府助学金,5 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政府助学金。

 ②义务教育阶段:一是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二是发放生活补助。小学、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年 1000 元、1250 元,小学、初中非寄宿生每人每年 500 元、625 元,由学校按学期发放,11 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生活补助,5 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生活补助。

 ③高中教育阶段:一是减免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当地公办学校免除标准进行免除,超出部分需要自行缴纳。二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 2000 元的标准,由学校按学期发放,11 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5 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④高等教育阶段:一是学费减免(补助)。在省内高校(我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可在省教育厅官网查询)就读的,由学校直接免除,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需要自行缴纳。在部属、省外高校就读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学费减免补助工作,依据国家政策,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给予学费补助,最高不超过 8000 元。二是发放国家助学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3300 元的标准,

  3 由学校按学期发放,11 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5 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三是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主管部门认定后,最晚第二年按照大专生(高职)4000 元、本科生 6000 元、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博士研究生 10000 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 2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一是免学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当地公办学校免除标准进行免除,超出部分需要自行缴纳。二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不低于 2000 元,由学校按学期发放,11 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助学金,5 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享受。

 3.评估方式 通过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沟通交流、查看户内档案进行判定。

 (1)脱贫享受政策户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家中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的,询问孩子是否正常在读。如有失学辍学情况,了解学校是否进行了劝返复学;如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的残疾孩子,询问是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对不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查看是否有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的相关材料。①延缓入学的,要有儿童延缓入学批准(备案)资料和本人申请延缓入学的材料;②休学的,要有学校休学信息登记和本人申请休学的材料;③实际已升入高中或处于初中学段(12

  4 周岁以上)自愿到中职学校就读,到武校、体校等就读,且武校、体校能提供经批准的义务教育(可办理学籍资质)的,要有相关证明材料;④长期居住在外地的,以流入地为主落实教育措施,要有控辍保学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家中有在校学生的,询问是否落实相应政策。如存有疑问,应进一步详细了解就读阶段、学校等,并查阅户内档案进行印证。一般教育资助资金体现在收入表中,所有享受的学费减免、助学金等政策,都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有疑问,由联系就读学校提供说明材料或联系教育部门核实。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种特殊情况:①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阶段,归属本市教育系统管理的各类减免、资助政策都要落实到位。5 月底前兑现春季学期的“资助政策”,11 月底前兑现秋季学期的“资助政策”。②所有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因特殊情况在本市外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功能区)负责兑现政策,所交纳的保教费按户籍地公办幼儿园标准等额补助、所交纳的学杂费按户籍地公办学校标准等额补助,相关资助政策也要按户籍地标准等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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