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民党员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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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党员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完整版】

 

 农牧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分类指数 考评内容记分项目 党员自评党群互评支部 考评 基 本 指 数 )

 (65分)

 加强政治学习

 (9分)

 按时参加 25 日民情汇报会和党员学习日及村党组织的各类党日活动或党员会议,每月 3分,共 9分。

 服从组织安排

 (17分)

 1、按时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内教育(培训)活动,每月记 2分,共6分。

 2、按照组织安排按时参加 26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活动的,每月记3分,共 9分。

 3、按时完成党组织交代的其他任务,记 2分。

 维护社会稳定

 (21分)

 1、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并能主动协助党支部维护社会稳定的,每月记5分,共 15分。

 2、自觉学习和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每月记 2分,共 6分。

 联系服务群众

 (9分)

 自觉联系自己的联系户,开展走访活动,并能及时反映所联系农牧户家庭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社情动态等,每月记 3分,共 9分。

 履行党员义务

 (9分)

 1、参加村内重大事项表决会议(三议一表决)的,每月记 2分,共 6分。

 2、按时完成设岗定责任务及公开承诺事项的,每月 1分,共 3分。

 农牧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分类指数 考评内容记分项目 党员自评党群互评支部 考评 正向加分指数 1、协助乡、村干部开展工作,协调邻居或亲属配合工作的,每次记3 分。2、支持村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并动员家人、亲属带头开展结构调整的,每次记 3分;3、积极为村级组织、所在村建设、稳定献计献策,每采纳 1条记 3分。4、获得党内嘉奖的,省级记 10分,州级记 8分,县级记 5分,乡级记 3分。5、争当公益服务志愿者,热心慈善,积极参与捐款捐物、关怀困难群众、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每次记 3分。6、在社区(村)网格、两新组织内积极发挥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的,每条记 2 分;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每件记 3分。7、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有长期结对帮扶对象的,每次记 5 分;8、积极参与绿化洁化工作,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工作的,每季记 2分。9、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土地、房屋征迁或违章建筑拆除等中心工作的,每件记 5 分。10、注重发挥自身特长,争当文化志愿者,带头组织群众开展娱乐文体活动的,每次记 3 分。11、带头弘扬社会正气,遵守社会公德的,每次记 3分。12、其他有发挥先锋作用的,给予适当加分。

 农牧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分类指数 考评内容记分项目 党员自评党群互评支部 考评 反向扣分指数 1、外出流动党员在出行前不向党支部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 3分。2、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推诿、拖拉的,扣 5 分。3、拉帮结伙,搞派系的,扣 10分。4、不配合入乡驻村、“ 三联三促” 单位及乡镇干部开展工作的,扣 10分。

 1、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的;3、违反《带有藏独性质的二十条违法行为》的;4、吸毒、嫖娼、赌博造成恶劣影响;5、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或从事非法组织活动,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的;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7、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的;8、组织、参与或主持封建迷信活动的; 9、带头破坏国家投资或阻碍项目正常施工的;10、其它严重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情形的。违反以上 10 条中任何 1条的,先锋指数考评的分值归零。

 附件2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上半年 下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上半年 下半年加强政治学习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社会稳定联系服务群众履行党员义务加强政治学习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社会稳定联系服务群众履行党员义务上、下半年平均分总分年终结果党员自评平均分(20%)+党群互评平均分(60%)+支部考评总分(20%)总分四季度总分的平均分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分类指数基本指数农牧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所属支部:

 党员姓名:项目 党员自评 党群互评支部考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分类指数 考评内容记分项目 党员 自评 党群 互评 支部 考评 带头学习提高 (15分)带头学习提高 (15分)

  1、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记 5 分。2、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的,记 3 分。3、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 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各类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记 2分。4、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的,记 2分。5、自觉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的,记 3分。

 基

 本

 指

 数 带头服务群众 (15分)

 带头服务群众 (15分)

 1、认真开展“ 三联三促” 活动,积极进村开展工作,走访农牧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的,记 3分。2、主动到社区报道,接受社区监督管理,认领服务岗位,积极参与社区各类公益服务活动的,记 5分。3、积极开展年度承诺履职,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记 2分。4、主动结对帮扶联系困难群众的,记 3分。5、积极参与“ 党员亮身份” 活动的,记 2分。

  同组字〔2015〕32 号

 关于印发《同仁县关于全面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

 现将《同仁县关于全面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和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同仁县委组织部

 同组发〔2014〕1号

 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教育工委,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县公安局党委: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新一轮“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经常性工作。根据州委要求,为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主要是指对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支部进行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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