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问题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问题,供大家参考。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问题

 

 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 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

 近些年来, 崇义县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以坚决的态度、 有力的措施、 扎实的工作,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 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 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切实加以解决。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 认识不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 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个别乡 镇、 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 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 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 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 有的不真抓, 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 只喊口号或只下文, 被动应付了事; 有的不会抓,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 不了解, 对如何抓、 怎么抓不去思考, 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 业务工作割裂开来, 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 责任不明确。

 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 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 责任主体不明确, 责任条款不够细, 缺乏可操作性。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过于“标准化”, 千篇一律, 不分级别、 不分岗位, 没有体现每个人、 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 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 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虽然层层签订, 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

 对县委、 县政府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 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 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 缺乏日常监督。

 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 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 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 检查、 提醒制度。

 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 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 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

 致使一些地方、 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 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 考核的重视一会儿, 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 失教、 失察、 失监。

  4、 责任考核不规范。

 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 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 在责任考核实际

 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 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

 同时, 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 选拔任用脱钩, 存在责任履不履, 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 责任追究不严。

 一方面, 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

 因为没有明确规定, 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 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

 另一方面, 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 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 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 容易出现遮盖捂掩,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现象。

  二、 整改措施

 1、 强化廉政文化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 宣讲力度, 通过举办培训班、 廉政知识竞赛, 张贴廉政警示语等形式, 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 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舆论氛围。

  2、 强化“一岗双责”,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学习党中

 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 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体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 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承担起应有的领导责任, 对本系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检查、 同落实, 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大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 强化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 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党性观念、 公仆意识、敬业精神和廉洁品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 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在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 精神的同时, 严格按照《xx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 自觉按照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办事, 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 坚持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凡擅自离岗不上班者, 按旷工处理。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各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股室业务工作的同时, 应督促股室干部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办事。

 四是积极推行干部管理谈话提醒制度。

 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和执行制度不力时, 实行主要领导对其谈话提醒, 指出问题, 督

 促纠正不正之风, 制止不良行为, 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 强化党务政务公开, 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坚持规范运作, 对实施“三重一大” 事项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在决策前实行事前告知联系的纪工委, 主动授受监督。

 会议研究时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二是着重财务公开。

 对公务接待、 公车使用、 公款出国(境)、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实行每季公开, 对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坚持不定期公开。

 凡财政核拨的公用经费、 重大财产的处置、 物质的采购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均要及时公开。

 同时, 对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核实一次, 强化财务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和杜绝不合理开支, 有效促进财务管理的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

  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 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

 近些年来, 崇义县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以坚决的态度、 有力的措施、 扎实的工作,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 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 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切实加以解决。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 认识不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 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个别乡 镇、 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 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 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 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 有的不真抓, 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 只喊口号或只下文, 被动应付了事; 有的不会抓,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 不了解, 对如何抓、 怎么抓不去思考, 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 业务工作割裂开来, 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 责任不明确。

 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 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 责任主体不明确, 责任条款不够细, 缺乏可操作性。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过于“标准化”, 千篇一律, 不分级别、 不分岗位, 没有体现每个人、 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 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 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虽然层层签订, 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

 对县委、 县政府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 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

 任任务也少之又少, 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 缺乏日常监督。

 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 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 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 检查、 提醒制度。

 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 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 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

 致使一些地方、 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 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 考核的重视一会儿, 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 失教、 失察、 失监。

  4、 责任考核不规范。

 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 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 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 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

 同时, 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 选拔任用脱钩, 存在责任履不履, 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 责任追究不严。

 一方面, 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

 因为没有明确规定, 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 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

 的局面。

 另一方面, 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 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 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 容易出现遮盖捂掩,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现象。

  二、 整改措施

 1、 强化廉政文化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 宣讲力度, 通过举办培训班、 廉政知识竞赛, 张贴廉政警示语等形式, 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 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舆论氛围。

  2、 强化“一岗双责”,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学习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 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体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 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承担起应有的领导责任, 对本系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检查、 同落实, 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大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 强化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 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党性观念、 公仆意识、敬业精神和廉洁品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 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在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 精神的同时, 严格按照《xx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 自觉按照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办事, 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 坚持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凡擅自离岗不上班者, 按旷工处理。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各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股室业务工作的同时, 应督促股室干部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办事。

 四是积极推行干部管理谈话提醒制度。

 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和执行制度不力时, 实行主要领导对其谈话提醒, 指出问题, 督促纠正不正之风, 制止不良行为, 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 强化党务政务公开, 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坚持规范运作, 对实施“三重一大” 事项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在决策前实行事前告知联系的纪工委, 主动授受监督。

 会议研究时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二是着重财务公开。

 对公务接待、 公车使用、 公款出国(境)、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实行每季公开, 对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坚

 持不定期公开。

 凡财政核拨的公用经费、 重大财产的处置、 物质的采购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均要及时公开。

 同时, 对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核实一次, 强化财务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和杜绝不合理开支, 有效促进财务管理的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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