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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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完整版】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6篇

第1篇: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

在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年3月 日)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探索,同时,也是给派驻纪检组提供一次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刚才,几位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述职述廉,从述职述廉情况来看,各位纪检组长对这项工作都作了认真准备,充分交流了工作经验及好的做法,展示了各自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讲出了成绩和经验,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的看,2011年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做的很好,同志们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成绩是明显的。借此机会,我代表旗纪委监察局对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结合大家的汇报,我谈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认真总结派驻机构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11年,各派驻机构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发挥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作用。各派驻机构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助驻在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加强对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制定完善党组成员正确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的制度规范。三是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各派驻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促进了党性修养的提高和优良作风的形成。

一年来,各派驻纪检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职责不清,人员力量相对不足;
有的不能很好地融入驻在部门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有的工作思路不清晰,缺少有效管用的实招;
有的洞察力不够,对已经存在的问题耳不聪、目不明,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
有的甚至放弃职守,对一些问题即不查处也不向纪委监察局报告,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面履职,切实做好2012年派驻机构工作

2012年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是惩防体系五年规划收官之年,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2012年派驻机构各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履行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是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也使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大都权力集中,在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很大,腐败现象容易发生。有不少部门每年都有大额资金流动,如何确保项目、资金、人员都安全,派驻纪检组的作用不可低估。如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存在的严重问题长期发现不了,这不仅是个工作能力问题,也不仅是个工作方法问题,归根结底是个责任感问题。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对象,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保证权力规范运行;
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要抓住监督的重点环节,加强对驻在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通过梳理廉政风险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办案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举措,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目前,我旗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办案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办案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学习查办案件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工作中学习案件业务知识,在学习中不断思考,使办案业务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知识链条,牢记查办案件工作各个环节有哪些规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能手。二是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要把信访举报制度落到实处,做到有来访必接待,有举报必查处,不得拖、压、瞒,更不允许乱作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敲警钟,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三是要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每个案件的线索要认真排查,该初核、立案的一定要初核、立案,该向旗纪委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对不符合初核、立案条件但有疑点的问题,要作为监督素材掌握。四是要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通过宣传典型案例、编发警示材料等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要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排查和解决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在作风和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个别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严重问题。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驻在部门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一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部门和行业特点,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列出时间表,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做到摸清工作底数、掌握工作进度、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二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意识。三要督促住在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狠抓驻在部门作风建设。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工作水平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派驻机构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履职水平,推动派驻机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座的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担负着一方面工作,承担着重要责任。我们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得如何,取决于你们的工作抓得如何。大家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思想,明确不抓好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的工作意识。其次要有工作紧迫感。今天参加会议的都是我们纪委内部领导干部,关上门说从全旗的党风政风现状看,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很重,一些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克服办事疲沓拖拉、瞻前顾后、只求平稳的无为之风,提倡快节奏、高效率、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提倡工作抓重点、抓关键、促全盘的扎实之风。三是要敢抓敢管,真抓实干。我们有派驻机构的13个部门,都是没有单独设党委的重要部门,这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更为重要。所以我们要大胆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多主动、多沟通、多服务、多了解、多掌握,遇事主动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多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干部的思想动向。五要用心谋事,工作上要积极主动,处理问题上要细心稳妥,不断把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效用。一是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实际开展工作。派驻机构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中,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防止出现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各派驻机构要继续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驻在部门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缓解,逐一制定具体防范措施,科学配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切实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创造性地做好住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与住在部门相关股室共同做好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探索建立干部监督、财务监督、项目审批监督等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有效的监督平台。

(二)加强学习,锐意进取,努力增强个人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学习是做到勤政为民、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加学识,增长才干,而且有利于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思想境界高了,对个人的地位、利益,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不会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就能自觉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勤奋工作。因此,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与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员权益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为我旗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洁身自好,率先垂范,继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的纯洁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是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顺利开展的关键。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既要接受党内的监督和党性的考验,又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要避免出问题、犯错误,就必须时时注意言行,处处作出表率。既要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又要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做到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架起一道“高压线”,筑起一堵“防护墙”。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

同志们,我旗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已经进入了第四个年头,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也仍然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希望大家保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一致,准抓实干,不断开创派驻机构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2篇: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

在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在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区纪委监察局及组织、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区纪委监察局21个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组、1个区直部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今天正式成立了。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正式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反腐倡廉建设第一线的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实行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改革,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省纪委在今年4月印发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各市州都要确定一个县(市)开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并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使市、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基本完成。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纪委监察局对派驻(出)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全部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家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完善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有荆州特色,符合实际的反腐倡廉新路子,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的职能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向区委、政府的汇报,加强与组织、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沟通,较好地解决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重点难点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确保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天区区直部门派驻(出)机构授牌成立,这必将对区的反腐倡廉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监督职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

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实行机构改革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发生了相应变化,派驻(出)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增强,任务更加繁重,因此:

一是各派驻(出)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实施监督。改革后,区派驻区直部门纪检组2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定编5人,是一支不小的力量。要按照统一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工联系派驻(出)机构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把加强监督作为首要职责,通过建立健全与负责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健全负责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机制和制度,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要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部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新体制的新活力、新变化、新成效,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要切实加强派驻(出)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实行机构改革后,派驻(出)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方式方法都会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把派驻(出)机构的自身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重点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派驻(出)机构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和依纪依法执纪办案等方面的能力。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强化监督、信访处理、案件查办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派驻(出)机构的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体制、新机制下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学习所负责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是所驻单位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所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纪检监察派驻派出工作的文件,充分认识到派驻派出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从根本上消除抵触情绪,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坚决支持、全力配合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的正常

工作。所驻单位和派驻(出)机构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所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要倒查责任,逆向追究,是驻在单位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驻在单位的责任,是派驻(出)机构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派驻(出)机构的责任。

三、认清严峻形势,努力提高素质,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有了新进展。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还需要长抓不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解放思想,做开放型干部。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支持保护创业者,关心帮助失误者,严肃惩治腐败者。二是要勤学敏思,做学习型干部。要有较为前瞻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在处理事情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社会、经济效果。三是要严肃执纪,做正义型干部。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办案要求,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定性关和量纪关。四是要雷厉风行,做果断型干部。查处腐败分子一定要坚持“快查、快立、快处、快结、快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要淡泊名利,做廉洁型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耐得住寂寞,要比别人做出更多的牺牲。在办案工作中要铁面无私,讲公正不讲人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以执行纪律为天职。在平时交往中要有节有度,要管住自己的嘴、手和脚,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交友等,不求声名,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六是要相互理解,做团结型干部。一个纪检监察机构就是一个战斗的团体,每位干部只有互相支持,和衷共济,形成合力,才能增强集体的战斗力。要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互相理解,自觉地维护集体团结,以大局为重,注意搞好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纪检监察事业。

同志们,区的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虽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成立之后的任务将十分艰巨,你们肩负着为我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累经验的神圣使命,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庄严职责,需要大家做的工作还很多。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深入扎实地做好区直部门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第3篇: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

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


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清单);

2.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5.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驻在部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4.检查驻在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

5.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进行监督;

6.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对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三、受理信访举报控告申诉

1.收到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市纪委被告;

2.对反映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及时处置;

3.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1.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2.根据市纪委安排,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3.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五、提出问责建议

1.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者市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2.对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驻在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3.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2.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3.协助市委巡察组做好对驻在部门的巡察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及时回复。

七、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4篇: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

在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纪检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代表纪检监察机关到驻在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下面是爱走学网xx给大
家整理的,仅供参考。
同志们:
县委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绥江的跨越式发展、历史性巨变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管理关系,并选拔任用了纪检组长。纪检组作为时代的产物,我们都有一个共同探索完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办法的过程。新任的纪检组长大部分没有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履历,更缺乏纪检组工作的实践,如何定位、怎样履职、怎样履好职,这是非常急迫的问题。最近一段时间,我一方面在思考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又积极与大家探讨这个问题,今天又以座谈会的形式,把大家通知到会,针对如何做一名称职的纪检组长,围绕我是什么人、履行什么职、承担什么责以及敬业守责靠什么、怎么去作为,讲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职能,增强责任意识
纪检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显然代表纪检监

察机关到驻在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是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向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作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一员,必须全面了解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任务,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两大职能、担负四项主要任务、落实五项经常性工作。两大职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四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
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维护各级行政职
能的有效发挥。五项经常性工作:教育、监督、检查、受理、保障。
纪检监察岗位特殊,职能重要,肩负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责任。重大政治责任就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就是维护党的纯洁性,保障党的机体健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就是为确保党的团结和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风的好坏,党风的好坏又关系到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坏,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就是以好的党风,促进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

好转,更加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重大历史责任就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与生死存亡。
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及其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责任充分说明,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事业神圣。因此,纪检组在履行职能、肩负责任的实践中,既要根据职能定位,耕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避免单一的、纯粹的职能观念,背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造成工作难以到位;既要积极思考并介入派驻部门的工作,又要避免思考和介入失度,造成越位;既要积极参与部门的工作,又
要避免代行政务,造成错位;既要尽力支持驻在部门全面推
进工作,又要避免走向听用的误区,造成缺位。
二、自觉强化学习,铺垫履职基础
纪检组是顺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客观需要的产物,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纪检组长要适应形势需要,特别是换岗变位的同志,要迅速进入角色,掌握执业本领至关重要。首先要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政治坚定是

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前提,理论修养又是政治坚定的前提。作为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必须系统地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践行科学的发展观,辨析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其次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精通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基础。一方面要强化职能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履行职能的基本常识,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尺子另一方面要强化驻在部门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部门行政的基本依据、基本职能以及基本程序,把纪检监察的尺子融入其中,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
三、从严自我约束,塑造敬业形象
教育者先受教育,监督者先受监督,执纪执法者必先遵纪守法。纪检组岗位特殊、职能重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这就要求正人先正己,从严约束自己的言行,既要慎言、慎行,又要善言、善行,更要落实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心、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要通过自身的实践表现,塑造好

人格、人品形象。只有这样才有资格敢于执纪执法,才有能力善于执纪执法,从而加大履行职能的力度,提升特定岗位职能的地位和作用。
四、理清工作思路,找准着力方向
纪检组长既要全面了解掌握职责职能,又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既要全面贯彻
落实好各方面的工作
《实施纲要》,
又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抓好常规性工作,

要重点研究并落实好监督措施。实施监督是纪检组的一项长期的、非常重要的职责。监督的重点是领导班子、部门权力和权力的行使、行政及行政行为的实施。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要探索有效监督的新机制、新方式、新办法,从权力和权力行使的制衡性、规范化、制度化上去探索建立新的监督机制,防止权力部门化、个人化;从行政
行为的公开性、程序性上去探索建立新的监督方式,防止在权力和权力行使过程中服务方向不正,服务对象扭曲;从改
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上去探索建立新的监督方法,防止吃、拿、卡、要和行政效能低下。总之,要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从有利于党纪政纪法规的执行、有利于政令畅通、
有利于改进机关作风、

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保护干部的实践出发落实好监督措施。
同志们,纪检组工作任重而道远,光荣而神圣,让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时俱进的精神、扎实过硬的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实现绥江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同志们: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探索,同时,也是给派驻纪检组提供一次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刚才,
几位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述职述廉,从述职述廉情况来看,各位纪检组长对这项工作都作了认真准备,充分交流了工作经验及好的做法,展示了各自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讲出了成绩和经验,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的看,20xx年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做的很好,同志们
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成绩是明显的。借此机会,我代表旗纪委监察局对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结

合大家的汇报,我谈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认真总结派驻机构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xx年,各派驻机构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注重发挥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作用。各派驻机构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门从自身职能出发,
协助驻在部加强对旗委、
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制定完善党组成员正确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的制度规范。三是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各派驻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促进了党性修养的提高和优良作风的形成。
一年来,各派驻纪检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职责不清,人员力量相对不足;有的不能很好地融入驻在部门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工作思路
不清晰,缺少有效管用的实招;有的洞察力不够,对已经存
在的问题耳不聪、目不明,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有的甚至

放弃职守,对一些问题即不查处也不向纪委监察局报告,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面履职,切实做好20xx年派驻机构工作
20xx年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

惩防体系五年规划收官之年,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20xx年派驻机构各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履行派驻机构的监督职
责。加
强监督是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也使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大都权力集中,在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很大,腐败现象容易发生。有不少部门每年都有大额资金流动,如何确保项目、资金、人员都安全,派驻纪检组的作用不可低估。如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存在的严重问题长期发现不了,这不仅是个工作能力问题,也不仅是个工作方法问题,归根结底是个责任感问题。
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

突出监督的重点对象,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保证权力规范运行;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
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抓住监督的重点环节,加强对驻在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通过梳理廉政风险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办案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举措,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目前,我旗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办案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办案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要学习查办案件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工作中学习案件业务知识,在学习中不断思考,使办案业务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知识链条,牢记查办案件工作各个环节有哪些规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能手。二是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要把信访举报制度落到实处,做到有来访必接待,有举

报必查处,不得拖、压、瞒,更不允许乱作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敲警钟,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三是要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每个案件的线索要认真排查,该初核、立案的一定要初核、立案,该向旗纪委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对不符合初核、立案条件但有疑点的问题,要作为监督素材掌握。四是要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发警示材料等有效方式,
要通过宣传典型案例、编
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要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排查和解决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在作风和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个别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严重问题。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反腐倡
廉建
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驻在部门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一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
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部门和行业特点,

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列出时间表,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做到摸清工作底数、掌握工作进度、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二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促进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意识。三要督促住在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狠抓驻在部门作风建设。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工作水平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派驻机构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积极探索,方法,健全工作机制,
努力改进工作
提高履职水平,推动派驻机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
作的使
命感和责任感。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座的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担负着一方面工作,承担着重要责任。我们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得如何,取决于你们的工作抓得如何。大家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思想,明确不抓好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的工作意识。
其次要有工作紧迫感。今天参加会议的都是我们纪委内部领

导干部,关上门说从全旗的党风政风现状看,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很重,一些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克服办事疲沓拖拉、瞻前顾后、只求平稳的无为之风,提倡快节奏、高效率、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提倡工作抓重点、盘的扎实之风。管,
抓关键、促全三是要敢抓敢
真抓实干。我们有派驻机构的13个部门,都是没有单独设
党委的重要部门,这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更为重要。所以我们要大胆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多主动、多沟通、多服务、多了解、多掌握,遇事主动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多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干部的思想动向。五要用心谋事,工作上要积极主动,处理问题上要细心稳妥,不断把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
督效用。一是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实际开展工作。派驻机构
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中,做到

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防止出现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各派驻机构要继续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驻在部门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缓解,逐一制定具体防范措施,科学配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切实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创造性地做好住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与住在部门相关股室共同做好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探索建立干部监督、财务监督、项目审批监督等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有效的监督平台。
(二)加强学习,锐意进取,努力增强个人政治素
养和履
职能力。加强学习是做到勤政为民、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加学识,增长才干,而且有利于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思想境界高了,对个人的地位、利益,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不会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就能自觉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勤奋工作。因此,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与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员权益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

腐败工作的能力,为我旗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洁身自好,率先垂范,继续增强纪检监察干
部思想的纯洁性。
干部思想政治修养,质,
提高纪检监察锤炼道德品
是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顺利开展的关键。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既要接受党内的监督和党性的考验,又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要避免出问题、犯错误,就必须时时注意言行,处处作出表率。既要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又要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做到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架起一道高压线,筑起一堵防护墙。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
同志们,我旗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已经进入了第四个年头,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也仍然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希望xx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一致,准抓实干,不断开创派驻机构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够来到我们宣传部工作。虽然宣传部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部门。但是,我和宣传部各位领导、
同志其实并不完成陌生。我以前所在的市政府纠风办就和我们部里的互联网管理科经常有工作上的联系。根据市委的任命,我有幸接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一职,这是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全新的工作岗位对我来讲意味着新的考验和挑战,我深深感到唯有廉洁自律,勤勉工作,才能真正担此重任,才能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与期望。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全方位提高综合素质
在新的岗位,我将更加注重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一是深入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二是广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当今时代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我们这个时代的领导干部提出新的要求。我将通过不断地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扩宽视野,增强分析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三是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以孔繁森、郑培民等先进人物为标杆,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无私奉献、执政为民的精神。四是学习宣传业务知识,努力拓宽知识面,加强对宣传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使自己更好的融入到我们宣传系统中。

二、以身作则,发挥自身表率作用作为一个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更加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
的言行,做到光明磊落,堂堂正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在生活上,坚决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个人品质上,坚持做到为人正直,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以权谋私,不阿谀奉承。在工作作风上,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言正、心正、身正、行正,用言正聚人,用心正服人,用身正带人,用行正感人。
三、恪尽职守,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在新的岗位上,做为一名纪检组长,按照廉政建设一岗
双责的要求,除保持自身廉洁外,我将积极配合以黄常委为班长的宣传部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对宣传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监督职责。一是注重把功夫放在持之以恒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注重把功夫放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从小处管起,从细处抓起,用纪律管人,用制度管事。真正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变为干部的自律,自觉筑起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防范和自律机制;三是注重抓廉
政风险防控和违纪案件的查处上,不断纯洁优化我们宣传队

伍。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是我工作的新起点,我坚信,依靠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依靠同志们的理解与配合,依靠自己的勤奋与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交出一份组织上、同志们满意的答卷。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折不扣地去践行我的座右铭:深思,谨言,修行,敬业。谢谢!


第5篇: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


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
篇一: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以及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等。同时,《意见》还提出了8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派驻机构专门履行监督职责,有利于聚焦主业主责,体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和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明确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中央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做出的重大改革。近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改进派驻统管,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职能,深化交流协作、凝聚监督合力,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指导协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等举措,使派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更加到位。
当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履职中,还存在着需要进一步破解的矛盾、问题和困难。比如,在思想认识上,个别派驻机构对自身定位不准,少数驻在部门仍然把派驻机构当作内设机构,两个方面的“派驻意识”都有待提高。派驻机构监督的工作重点仍然是工作难点:对驻在部门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难”。派驻机构管理和监督制度既需要中央一级加强顶层设计,也需要地方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完善。省级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有待落实,对各市地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地市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改革探索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要解决上述问题,使派驻机构勇于担当、大胆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科学设置派驻机构和日常管理“盘子”。严格按照“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宜“点”则“点”,
1



宜“面”则“面”,科学设置,成熟一个派驻一个。“点”派驻的机构要善于总结以往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形成一个“驻点”就是一个反腐“堡垒”。分“片”派驻要防止强化了集中统一管理,却出现“浮”在面上的“机关化”现象;
强化了监督方式调整,却“偏离”了派驻机构原有的职能定位,形成纪检机关不是纪检机关、巡视机构不是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又不是派驻机构的“三不像”
现象;
强化了派驻机构面上的改革,“丢弃”了“派”的特点和“驻”的实质与优势,等等。
派驻机构点多、面宽,较为分散,管理难度很大。从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出发,应当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以避免出现多头指挥、都管又都不管,进而形成统而不管、管而不专,管不好、管不了,或兼管部门想管却精力顾不过来等问题。要让各个派驻机构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派出机关必须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派驻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同研究、同要求,同部署、同推进。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提出指导意见,交任务、压担子。同时,理顺与派驻机构的工作联系,统筹安排工作任务,真正使派驻机构成为派出机关的“眼睛”和“耳朵”。
二是精心打造派驻监督制度“笼子”。随着派驻机构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涉及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和工作方法等多个方面都将发生变化和调整,派驻机构管理和履行相关职责的制度规定亟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否则,派驻机构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就会遇到监督依据不充分、驻在部门不能很好支持和配合其开展工作等问题。
突出监督职能与创新监督方法。监督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形式、规则和程序,否则就无法操作,只有通过制度法规把这些形式、规则和程序确定下来,不断丰富派驻机构监督的手段,监督才能发挥效力。浙江省纪委通过出台派驻机构监督制度,将实践积累的“写廉报、建廉档、献廉策、上廉课、述廉职”等“五廉并举”的监督措施形成制度,为派驻机构提供了监督路径和制度保障。同时,派驻机构要执行好日常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对驻在部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执行好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制度,始终明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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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派驻机构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是上级纪委的一项制度安排,消除驻在部门“打小报告”的思想顾虑。
三是积极搭建交流协作”台子”。派出机关应当积极创新管理方式,通过对派驻机构按照职能相近、行业关联等进行分组,建立日常性工作协作组和办案协作机制等形式,整合分散的工作力量,化解由于受体制机制影响造成的监督力量弱、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根据不同的任务需求,由派出机关统一调配人力资源安排部署工作,让派驻机构日常以“驻点”为主,遇重大工作任务随时可以“联片”,把“点”与“片”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机制优势。要不断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其监督执纪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由于派驻机构分布在各个重要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各不相同。因此,教育培训必须结合派驻机构的工作特点和需求,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派出机关还要为各派驻机构搭建日常相互学习和研讨的交流平台,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四是切实找准自身“位子”。派驻机构必须时刻牢记“监督执纪”这个“主业”,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派驻意识。既要代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又要充分尊重驻在部门的工作;
既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又要为驻在部门党组当好参谋,形成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既相互尊重又互相支持的工作环境。
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的专门监督机构,派驻机构在监督别人的时候也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必须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要求人家不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要求人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防止出现高人一等、凌驾于驻在部门之上的现象。
五是选优配强派驻机构“班子”。纪检组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纪检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要切实把政治觉悟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的领导干部选拔到纪检组长的岗位上来。不能把派驻机构当作安置性、照顾性的岗位,如果没有好的“领头雁”,纪检组的工作就难以很好开展。同时要优化派驻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各种渠道畅通派驻机构干部的使用和交流,切实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派驻机构干部“流不动、转不开、出不去”的问题,积极为派驻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激发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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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
党内监督无盲区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
近日,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将设立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的消息,被各大媒体转载置顶,引起了广大读者对党内监督的好奇。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去年以来我市深化纪律检查派驻机构改革,目前市级部门(单位)已经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的“全覆盖”,确保党内监督无盲区。派驻机构独立深入进行监督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大家对纪委已经比较熟悉了,但对派驻机构,可能还比较陌生。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派驻机构是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延伸,比如,市一级纪检派驻机构就是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的、驻在各市级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行使纪检监察职能。
这个解释,透露出了两个关键点:1、市一级纪检派驻机构是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的,在管理上从属于市纪委监察局,而不是任何一个驻在部门;
2、市一级纪检派驻机构是驻在具体的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工作的,并非在市纪委监察局办公。也就是说,派驻机构可以独立、超脱、深入地进行监督。
“以前,派驻机构驻扎在部门、由部门管理,监督和被监督对象关系过于密切,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发现问题监督不了;
后来,我们实行改革,设立了7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分片监督,党内监督独立性、中立性、超脱性增强,但又存在裁判员远离运动员的问题。”该负责人说,20xx年4月以来,我市按照“全面覆盖、一线监督、统管统用”的原则,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点”派驻、“块”整合、“面”指导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监督不留空白市级部门(单位)全覆盖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这些和广大市民政治、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都已经设置了市一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
据悉,在深化改革中,遵循“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原则,我市分类设置派驻机构,实现监督全覆盖。所有党委部门设纪检组;
设置双派驻机构,在53个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受委托从事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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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设置单派驻机构,在23个党委工作部门、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等单位派驻纪检组,在公安、金融办、国资委3个设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监察室;
在市直机关工委设立纪工委。
目前,全市共设置双派驻机构53个,单派驻机构26个,派驻纪工委1个,80个市级部门(单位)均有派驻(出)机构,实现了“全覆盖”。
通过此设置,监督力量直接延伸到了部门业务工作一线,纪检监察工作由“后台”走向“前台”;
派驻工作深度融入驻在单位业务工作,也能够随时掌握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点,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
我市还制定了《派驻(出)机构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只履行监督职责,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
派驻(出)机构主要履行监督、办案、协助、指导四项职责。中立超脱由市纪委直接领导
派驻机构要深入市级部门(单位),才可能了解业务、发现问题,如何保证派驻机构的中立性、超脱性?我市明确,市一级派驻机构直接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据悉,市编办核定了273个编制,作为市一级派驻机构的专项编制,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调配,市级部门(单位)专项使用。
这种中立、超脱还体现在干部的提名权上,所有派驻机构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均由市纪委把关:所有派驻(出)机构市管干部由市纪委提名,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后,按市管干部任免程序报批;
派驻机构其他干部全部由市纪委任免;
市属高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须报经市纪委审批。据介绍,篇二:关于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八届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监督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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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藏党办发【20xx】54号)和《关于加强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藏党办发【20xx】32号),结合地区纪委监察局驻我委之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
员干部,是指派驻纪检组组长以谈心谈话的形式与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单独或集体面对面的交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驻在部门党员干部,主要是指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和所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书记、法人);
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伸到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第四条约谈要坚持制度规范、强化监督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帮助教育的原则;
坚持交流思想、增进理解的原则;
坚持严格要求、促廉从政的原则。第五条派驻纪检组组长一般每年约谈驻在部门每名
党员干部、所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和法人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确定。第二章约谈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调查性约谈。根据工作需要,调查了解约谈对象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情况;
对派驻机构和干部意见及建议;
其他党员干部有关情况;
各监管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突出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情况、企业法人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其他需要通过约谈调查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第七条警示性约谈。对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有反映的党员干部;
对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精神、领导工作安排上出现偏差,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失误失职的党员干部;
对有在单位内部闹不团结的苗头,或致使科室(部门)之间产生矛盾和意见分歧影响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集体荣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提出批评教育,进行提醒警示,帮助他们剖析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其自查自纠。
第八条提示性约谈。对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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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干部,进行遵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等
履职要求的告诫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提示,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第九条指导性约谈。对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以及个人生活等方面遇到有关廉政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提供咨询,进行廉政指导和把关。
第十条沟通性约谈。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心态,正确认识、对待和支持、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其他需要约谈的事项。第三章约谈的基本形式
第十二条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为主的形式进行。
涉及党员干部个人的问题,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涉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驻在部门内设机构集体、驻在部门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的问题,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约谈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进行。请进来,即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请党员干部到派驻机构办公室、会议室等地点进行谈话。
走出去,即派驻纪检组组长采取与党员干部提前预约的方式,深入党员干部工作地或家庭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约谈既可以采取一事一谈,也可以采取多事一谈的形式进行。第四章约谈的程序要求
第十五条约谈一般按以下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每年年初,由派驻机构制定约谈工作方案,明确约谈的对象、内容、形式和要求等,并征求驻在部门党委意见。约谈方案由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审定。
(二)印发通知。通知约谈对象,告之约谈内容,衔接约谈时间和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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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准备。约谈前,派驻纪检组组长和约谈对象分别做好约谈准备工作。派驻纪检组组长要对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准备好有关谈话资料,提高约谈的针对性;
约谈对象可以视情况准备书面材料。
(四)进行约谈。派驻纪检组组长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谈话过程中,派驻机构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加约谈,负责做好谈话记录和服务等工作。(五)建立台账。约谈结束后,主谈人应填写《行署国资委纪检组约谈党员干部情况登记表》。参加约谈的工作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并呈报派驻纪
检组组长审阅和签字。派驻纪检组组长审阅和签字后,谈话记录由派驻机构负责存档。
(六)解决问题。对约谈涉及到的需要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反映的重要情况或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应及时按纪检组长要求送相关责任人办理。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由派驻纪检组组长视情况,按有关规定提出办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约谈对象进行反馈或答复。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根据约谈的对象、内容、时间和约谈事项的缓急程
度等,可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别行确定约谈的程序和步骤。第五章第十七条
约谈的组织领导
派驻机构是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
党员干部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纪检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派驻机构和派驻纪检组组长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的重视、支持、配合和协助,搞好约谈工作。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派驻纪检组组长可视情况,委托派驻纪检组副组
长及派驻监察室主任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第十九条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积极支持、配
合、协助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驻在部门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和参加约谈,引导和鼓篇三:如何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如何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作用邝洪涛
分局是市局的“前沿”和“窗口”,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好坏事关整个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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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形象和税收服务质量。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每个人都要就如何加强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等发挥纪检监察员的作用,要提高自身对本职工作的认识,要从提升国税系统形象、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纪检监察作用的认识出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一、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
近年来,纪检监察员在市局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局党组纪检组直属单位派驻监察员管理办法,按照市局要求和基层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
(一)增强了基础防范功能。分局的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以强化教育为基本点,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税意
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本单位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其原因,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了监督制约功能。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的实施,是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外监内控的双层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二、纪检监察员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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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
(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三、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少,任务重,作为基层,特别是我们市局直属单位,其工作量与各县、市(区)局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
察机构(监察室),有监察人员都是兼职的,有时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二是如何发挥有效监督问题,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如何监督,成效不明显,几乎是断层。三是对于人数少的单位,纪检检察员除分管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外还要分管其他工作,工作参与面扩大了,对于纪检监察员履行职责有帮助,但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可能会存在谁来监督的问题。
四、正确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把握好谁监督、监督谁的问题。二是市局直属单位比照各县、(区)局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室),定员定编,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监察员,特别是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员的联系和沟通,让其及时了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最新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情况。五是拓宽信息反馈渠道,解决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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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在欢迎派驻纪检组大会上讲话

中共冠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工作职责

一、领导体制及工作职责
(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是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是县纪委、监察局的组成部分,业务工作、干
部工作和后勤保障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负责驻在部门及所属
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

(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监督职能。检查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驻在单位和监察对象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发现驻在部门党组及成员、行政领导有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情况,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并有权进行初步核实;

(三)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驻在部门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直属单位重要的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理;

(四)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党员、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六)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

制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履行职责,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以及由于主观原因,对县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没有贯彻落实、造成损失的,依据党风廉政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派驻纪检组参加驻在部门党组及行政班子有关重要会议;

(八)承办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二、监督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人社局、考核局、法制办、民宗局、人防办、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及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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